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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如何修学禅观 ~ 瑜伽师地论 
 [节录编辑]:首楞严三昧
 
 
 瑜伽师地论
 弥勒菩萨说
 三藏法师玄奘奉 诏译
 
 
 云何[修习对治]。 (附注:修习瑜伽)
 
 当知略说于三位中有十种[修习瑜伽所对治法]。
 
 
 云何三位。
 
 一[在家位]。二[出家位]。三[远离闲居修瑜伽位]。
 
 
 云何十种[修习瑜伽所对治法]。
 
 谓[在家位]中于[诸妻室有淫欲相应贪]。于[余亲属及诸财宝有受用相应爱]。如是名为[处在家位所对治法]。由此障碍于一切种不能出离。设得出家由此寻思之所扰动。为障碍故不生喜乐。如是[二种所对治法]。随其次第修[不净想]修[无常想]。当知是彼修习对治。
 
 
 又出家者于[出家位]中。时时略有[四种所作]。
 
 一[常方便修善法所作]。
 
 谓我于诸法常方便修为依止故。当能制伏随爱味乐一切心识。又能如实觉了苦性。
 
 二[于无戏论涅槃信解爱乐所作]。
 
 谓我当于无戏论涅槃心无退转不生忧虑。谓我我今者何所在耶。
 
 三[于时时中游行聚落乞食所作]。
 
 谓我乞食受用为因。身得久住有力调适。常能方便修诸善法。
 
 四[于远离处安住所作]。
 
 谓若爱乐与诸在家及出家众杂居住者。便有种种世间相应见闻受用诸散乱事。勿我于彼正审观察。心一境位当作障碍。
 
 
 于此四种所作事中。当知有四所对治法。
 
 于初所作有懒堕懈怠。
 
 于第二所作有萨迦耶见。
 
 于第三所作有爱味贪。
 
 于第四所作有世间种种乐欲贪爱。
 
 如是四种所对治法。
 
 
 如其次第亦有四种修习对治。
 
 一于无常修习苦想。
 
 二于众苦修无我想。
 
 三于饮食修厌逆想。
 
 四于一切世间修不可乐想。
 
 
 又于[远离闲居方便作意位]中。当知略有四种所治。何等为四。
 
 一于奢摩他毗钵舍那品。有暗昧心。
 
 二于诸定有随爱味。
 
 三于生有随动相心。
 
 四推后后日顾待余时。随不死寻不能炽然勤修方便。
 
 
 如是四种所对治法。当知亦有四种修习对治。
 
 一修光明想。
 
 二修离欲想。
 
 三修灭想。
 
 四修死想。
 
 
 又[不净想]略有二种。
 
 一思择力摄。
 
 二修习力摄。
 
 
 [思择力摄不净想]中。当知五法为所对治。何等为五。
 
 一亲近母邑。
 
 二处显失念。
 
 三居隐放逸。
 
 四通处隐显由串习力。
 
 五虽勤方便修习不净而作意错乱。谓不观不净随净相转。如是名为作意错乱。
 
 
 [修习力摄不净想]中。当知七法为所对治。何等为七。
 
 谓本所作事心散乱性。
 
 本所作事趣作用性。
 
 方便作意不善巧性。由不恭敬勤请问故。
 
 又由不能守根门故。虽处空闲犹有种种染污寻思。扰乱其心。
 
 又于饮食不知量故。身不调适。
 
 又为寻思所扰乱故。不乐远离内心寂静奢摩他定。
 
 又由彼身不调适故。不能善修毗钵舍那。不能如实观察诸法。
 
 
 如是一切所对治法。当知总说一门十二一门十四。
 
 又即如是所对治法。能治白法还有尔所。于修二种[不净想]中。当知多有所作。
 
 
 又于[无常所修苦想]。略有六种所对治法。何等为六。
 
 一于未生善法最初应生。而有懒堕。
 
 二于已生善法应住。不忘修习圆满倍令增广所有懈怠。
 
 三于恭敬师长往请问中。不恒相续。
 
 四于恒修善法常随师转。远离净信。
 
 五由远离净信不能常修。
 
 六于内放逸。由放逸故于常修习诸善法中。不恒随转。
 
 
 如是六种所对治法。还有六法能为对治多有所作。与此相违。应知其相。
 
 
 又[光明想]缘多光明以为境界。如三摩呬多地中已说。
 
 今此义中意辩缘法光明以为境界修光明想。
 
 谓如所闻已得究竟不忘念法。名法光明。
 
 与彼俱行彼相应想。应知名光明想。何以故。
 
 真实能令心暗昧者。谓方便修止观品时。于诸法中所有忘念。与此相违。当知即是光明。
 
 
 又[第一义思所成慧及修所成慧俱光明想]。有十一法为所对治。云何十一。
 
 谓[思所成慧俱光明想]有四法。[修所成慧俱光明想]有七法。如是所治合有十一。
 
 
 [思所成慧俱光明想]有四法者。
 
 一不善观察故。不善决定故。于所思惟有疑随逐。
 
 二住于夜分懒惰懈怠故。多习睡眠故虚度时分。
 
 三住于昼分习近邪恶食故身不调柔。不能随顺谛观诸法。
 
 四与在家出家共相杂住。于随所闻所究竟法。不能如理作意思惟。如是疑随逐故。障碍能遣疑因缘故。
 
 此四种法是思所成慧俱光明想之所对治。令思所成若智若见不得清净。
 
 
 何等名为[修所成慧俱光明想]所治七法。
 
 一依举相修。极勇精进所对治法。
 
 二依止相修。极劣精进所对治法。
 
 三依舍相修。贪着定味与爱俱行所有喜悦。
 
 四于般涅槃心怀恐怖。与瞋恚俱其心怯弱二所治法。
 
 五即依如是方便作意。于法精勤论议决择。于立破门多生言论相续不舍。此于寂静正思惟时能为障碍。
 
 六于色声香味触中。不如正理执取相好。不正寻思令心散乱。
 
 七于不应思处强摄其心思择诸法。
 
 如是七种是修所成慧俱光明想所对治法。极能障碍修所成慧俱光明想。令修所成若知若见不清净转。
 
 此所治法还有十一。与此相违。能对治法。能断于彼。当知亦令思修所成若知若见清净而转。
 
 
 又正方便修诸想者。有能断灭所治法欲。
 
 又于所治现行法中。心不染着速令断灭。
 
 又能多住能对治法。断灭一切所对治法。
 
 如是三法随逐一切对治修故。名多所作。
 
 如是名为[修习对治]。此修对治当知即是[修习瑜伽]。
 
 此第五支修习对治广圣教义。当知唯有如是十相。除此更无若过若增。
 
 
 祝福慧增上 身心安祥
 
 阿弥陀佛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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