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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有为法,无为法,有为无为法方便? ~ 持世经(法印品经)
[节录编辑]:首楞严三昧
持世经有为无为法品第十
姚秦龟兹三藏鸠摩罗什译
持世。何谓菩萨摩诃萨善知有为无为法得有为无为法方便。
持世。菩萨摩诃萨正观择有为无为法。
(附注:就是用正观来分别检视选择有为无为法,这不同于凡夫的分别执着)
云何为正观择。是有为法无有作者无有受者。是有为法自生自堕数中。是故名有为法。是有为法以虚妄因缘和合行。
云何为行自堕数中。以二相缘知故。名有为法生。是法无有作者无使作者。是法自生无能起作者。是故说名有为法。
是诸有为法。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。不合不散。从虚妄根本分别起。无明因缘故皆无所有。但以诸行力故有用。
是法无有作者无有起者。是名有为。
有为者即是系义。随凡夫颠倒所贪着说。
智者通达不得有为法。不得有为所摄法。智者所不数故名有为法。
何以故。
诸智者不得有为分别。为凡夫世俗假名故。分别是有为。
贤圣不随一切诸法名数。诸贤圣离诸法名数。是故说得无为者。名为贤圣。
智者通达一切有为法皆是无为。是故不复起作诸业。
智者知见一切有为法起相虚诳妄想。是故不复起作有为。
何以故。
有为法无有定性。一切有为法。皆无性无起作。
何以故。
持世。无有行有为缘而能通达无为。通达无为者。更不复缘有为。
云何为通达。
智者见一切有为法皆虚妄。无有根本无所系属。不堕数中。如是观时不复贪着有为缘。亦不取有为法。
何以故。
持世。非离有为得无为。非离无为得有为。有为如实相。即名无为。
何以故。
有为中无有为。无为中无无为。
但为颠倒相应众生。令知见有为法故。分别说是有为法是无为法。是有为相是无为相。于是中何等为有为相。所谓生灭住异。何等为无为相。所谓无生无灭无住异。是有为相无为相。但为引导凡夫故说。
持世。有为法无生相无灭相无住异相。是故说生灭住异相无相无生。
若是有为法定有三相。佛当决定说。如是相是生。如是相是灭。如是相是住异。
持世。如如来说一切法皆是无相。
持世。无生若当有相。无灭若当有相。无住异若当有相。佛应决定说是无为相。
持世。若无为有相有说即非无为。以说相故。但凡夫以数法故。说有为三相。所谓生灭住异。
无为三相。所谓无生无灭无住异。
持世。若人通达知见有为无为法。是人更不复有生灭住异。是故说得无为者。
持世。生灭者。即是见集没义。若法无集则无有没。若不起集则不有退亦无住异。
持世。是名有为如实知见。若人如实知见有为则不堕数中。所谓生灭住异。
菩萨如是思惟有为无为法。不见有为法与无为法合。亦不见无为法与有为法合。但作是念。有为法如实相。即是无为。则更不复有所分别。若不分别有为无为法。即是无为法。若分别是有为是无为。则不能通达无为。断一切分别。是名通达无为。如实通达缘性断诸缘故。不在数不在非数。
持世。是名菩萨摩诃萨有为无为法方便。所谓于诸法无所住无所系。亦不贪受若有为若无为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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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福慧增上 身心安祥
阿弥陀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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