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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湾同胞的提醒 : 勇敢报案,弥补过失,尽速整理证据报警处理 
 作者:首楞严三昧
 
 
 对于诈骗犯法的事情
 [知情者]或[当事者]应该勇于举发,让犯罪者付诸法律制裁,断恶扬善
 这样才能避免更多人被诈骗受害,才算尽了国民应尽的义务,为社会安定付出贡献
 这样才是弥补自己过错和消除自己业障的方式
 如果佛弟子不能挺身而出,避免更多众生受害,让社会败坏
 那又如何是个菩萨行者呢?可能连一般人都不如了
 如果不敢揭发诈骗犯罪,又如何能破邪显正呢?
 佛弟子不能因此败坏佛教徒的形象
 上梁不正下梁歪,如果自己都是非不分,不敢面对,这样如何劝导众生学佛呢
 所以不要因为一时过错而弄昏了头,让罪恶越滚越大
 因此佛弟子不仅应该在佛前忏悔,更应该勇敢报案,弥补过失
 
 所以不要再打口水战,报警处理才是正途
 如果不报警诉诸法律,只会让诈欺犯罪做大,成为犯罪者的帮凶
 
 如有过错,先认错,才能挺起身面对,不用与人讥辩
 面对挫折,理性面对,勇于处理,就能增上智慧
 善恶顺逆都是修行的好因缘,冷静就能显露智慧
 
 如果勇于面对,以后还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
 而且一定会受到世人的敬重,佛菩萨也才会继续支持这样的人
 这样以后必定能够以成长后全新的形式再度出现
 
 如果不是如此,一定会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和遗憾
 也无法作为世人的表率,以后必定会留下令人随时谈论的污点
 而无法站直做人,更不用说宣扬佛法
 
 人要看得长远,行菩萨道更是如此
 
 在此时,犯罪集团为了保全自己,所以一定会利用各种手法打击知情者,
 让知情者意气用事,而消灭证据或退失报案的想法,或错过报案的时机
 
 所以这个时候更应该排除杂念
 想好因应的对策,整理对方犯罪的证据,尽速报警处理
 这样才能尽快尘埃落定
 
 这是智慧的对决,定慧由此可见
 
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2011.1.6
 [知情者]搜集证据举发犯罪,维护社会治安,匡正社会风气
 让民众知道[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][因果不虚]
 这才是佛弟子应有的做法
 
 [犯罪者]向警方投案自首,归还窃取的财物,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
 
 网路虚幻,可能一骗再骗,罪犯惯用两面手法
 如果没有诉诸法律制裁,警告世人,则无法匡正社会风气
 若让邪徒扩张,败坏佛教根基,这正违背[楞严经]的教导,没有做到破邪显正的经教
 
 网路诈骗经常是多人共犯行为,是一种多人共犯结构
 不然不可能成立一个公司和网站,这需要负责种种事务的人
 而且所犯的罪过和罪行遍及各地,受害人之多无法想像
 因此,这不是单纯发表忏悔文章就能回避过错的
 应该诉诸法律制裁,由各地警方联合办案,才能还给各地受害者一个公道
 
 受害者通常是单纯的,
 受害者并不是公正的执法者,
 所以不应该由少数受害者决定如何裁决罪犯
 这种诈骗案件应该交给专业的法官来裁决,[勿枉勿纵]才能显示公道
 
 这些观念都是要教育的,才能避免无知的人民一再受害
 也才能警告心怀邪恶者,切勿贪赃枉法,一再造恶
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2011.1.7
 佛弟子应该勇于面对司法,以身作则
 这样才能给世人和佛弟子一个好示范
 才能匡正种种乱象,拨乱反正
 
 [善][恶][顺][逆]都是修行的好缘
 纵使自己面对逆缘,
 若能超越私心,举发邪恶,造福众生,
 这更是无量功德
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2011.1.7
 
 以上个人之见,提供参考
 
 祝福慧增上 身心安祥
 阿弥陀佛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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